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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转考办理时间和流程

来源:省教育考试院 2012年05月27日

自学考试转考分为转往外省与外省转入和省内互转。

自考转考办理时间和流程

自考转考办理地址:http://zxks.jseea.cn

省内转考省内转考不需办理转考手续,考生凭身份证到转入地重新报考。需重新注册当地准考证,参加报名考试。两地的准考证均应妥善保存,毕业时须凭全部准考证办理毕业登记。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起,江苏省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作出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出办理

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往外省参加考试的,可办理考籍转出手续。

(一)办理程序

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数据中心平台提交转考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地市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对完成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向教育部考试中心转考平台统一上传考籍电子档案。

(二)办理时间

1.网上申请时间:2016年江苏省自学考试考籍转出的网上申请时间为2月18日至26日、8月18日至26日。

2.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2月22日至26日、8月22日至26日。

二、转入办理

(一)办理程序

省教育考试院于2016年3月14日、9月12日前公布外省转入的考生考籍电子档案信息。考生本人查询到转入信息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到转入地市考办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现场确认的,考籍电子档案作退回处理。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3月14日至18日,9月12日至16日。

三、过渡期工作安排

为做好调整过渡工作,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的“档案转移管理”功能将于2015年12月18日关闭,请需要办理转出手续的考生根据过渡期工作安排,及时办理转出手续。2015年12月18日前的转出申请仍按现有程序办理。2015年12月31日前成绩已转入江苏的考生,不需要办理现场确认。

特此通知。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地区参加考试的,可办理转考手续。

(一)省内转考

省内转考不需办理转考手续,考生凭身份证到转入地重新报考。两地的准考证均应妥善保存,毕业时须凭全部准考证办理毕业登记。

(二)外省转入

1.凡外省考籍转入我省的考生,一律按我省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按我省新生报名参加考试。若原考专业在我省尚未开考,可转入相近专业。

2.凡原转出省已将其档案材料寄至我省,其免考课程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按相关规定确定(凡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或高于我省的课程可予以免考。如考生要求免考课程名称与要求相近的课程,应按我省课程免考的申请办法和审批程序进行审核)。

3.凡转入我省继续参加考试的考生,不论考籍档案转入的成绩合格课程有几门,均需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课程的合格成绩,本科不少于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并在我省该专业主考学校通过所有实践考核,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登记手续。

4.2008年12月31日前,已转入我省所在地市的考生可直接到所在地市考办查询其转考信息;已转入我省但未转入所在地市及2009年1月1日后转入的考生经原省考试院确认转出后,可通过上网(http://zxks.jseea.cn)选择导航条上的“外省转入成绩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即可查询外省转入情况,若查询到相关信息后即可,不需要再办理其他手续;若查询不到,可与江苏省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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