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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2022年下半年社会自考论文写作及答辩时间安排

来源:河海大学自考办 2022年09月07日

河海大学2022年下半年社会自考论文写作及答辩时间安排

一、河海大学22年下半年自考论文写作时间安排

1.2022年7月8日前考生须将论文提纲(含题目)的电子版发给所指定的指导老师。邮件主题需注明“论文编号+准考证号+姓名+社会自考XX专业”。

* 提醒:考生如不能按时将论文提纲(含论文题目)发送到指导老师电子邮箱,视同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论文申请费用不退。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选题和构想均可修改,论文写作期间请勿随意变更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

 2.2022年7月31日前,指导教师将选题和论文提纲的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考生。

* 提醒:如果考生在快到截止日期前,还没有收指导教师的论文提纲意见,请同学主动联系自考办或指导老师。

3.2022年10月15日前考生须提交初稿。

4.2022年6月20日-10月15日期间,考生需根据指导老师的要求修改论文直至定稿查重通过。

* 提醒:本次论文需查重符合要求后方能答辩,查重率不超过30%。考生自行进行维普或知网查重并提交查重报告。请务必端正态度,不可心存侥幸。如果查重之后论文需要大幅度修改,导致考生无法按期参加答辩,责任由考生自负。

5.2022年10月15日前考生需将修改完成的终稿论文(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和查重报告一起发给指导老师审核定稿,导师同意定稿后方可打印。

* 提醒:查重通过且审核定稿后的论文打印一式三份,一份考生自留,另两份连同查重报告在2022年10月21日前寄到我校自考办,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研究生综合楼407室,自考办收,联系电话:025-83787229(为保证论文邮寄安全,仅接受顺丰和EMS快递邮寄)。未经指导老师审核同意定稿和查重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安排答辩。论文申请费不退。

二、 河海大学2022年下半年社会自考论文答辩安排

论文答辩时间初定为2022年10月底,具体时间和方式将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

1.按时通过指导老师审核且查重符合要求并经同意定稿的考生方可参加答辩。

2.毕业论文的写作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请大家通过自己的学习努力去完成,不能从互联网下载与引用相关文章,也不能由他人代写。如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论文或未按时参加答辩者,论文申请费将不退。所有答辩事宜均以河海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的网上通知为准。

河海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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