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关于停考自考专业的通知
来源: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05月24日
各位考生:
根据《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停考监所管理等四个专业的通知》(苏考委办〔2022〕2号)文件要求,我校主考的心理健康教育(本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等三个专业即将停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至2025年10月结束。
二、心理健康教育(本科)最后一次毕业论文报考时间为2025年5月下旬,答辩时间安排在2025年11月上旬,最后一批毕业证书发放截止至2025年12月30日,最后一批毕业生申请学位时间为2026年3月左右。
三、英语(专科)实践课程00593听力、00594口语最后一次报考时间为2024年12月初,考核安排在2025年4月。
请各位考生根据停考专业考试(考核)时间节点,合理安排时间,在停考前完成考试(考核)。
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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