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关于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查重事宜的通知
南京大学关于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查重事宜的通知
各位南京大学自考生: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我校出台文件《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意见》(南继网`2019`6号),要求考生毕业论文应通过学术规范检查。毕业论文查重工作采用考生自查、学校复查的方式进行。现将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一、南京大学自考毕业论文的要求
本批次(2020年11月进行答辩)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我校要求毕业论文查重率(以“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为准)必须小于等于30%。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论文定稿且符合我校查重要求的考生,方可获得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对于参加答辩的考生,我校再根据论文质量、格式规范及答辩表现等,并适当参考论文查重情况,综合考察给出毕业论文成绩。
二、南京大学自考论文查重系统的使用
1.登录系统。从2020年9月20日起考生可以登录“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为https://pmlc.cnki.net/user/,学校填写“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用户名为自考准考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身份选择“学生”。考生登录后请尽快修改密码并绑定本人手机号码 。
个别考生不能正常登录系统,请先仔细阅读“关于考生登录及使用知网系统相关疑问的说明”(见第10页)。若仍不能解决问题,可在9月底之前发送邮件至zxks@nju.edu.cn,说明相关情况及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逾期不予处理。
2.查重次数。考生查重次数仅有“0次”和“1次”两种状态,“0次”代表不能上传论文进行查重,“1次”代表可以上传一篇论文进行查重。注意:仅允许考生上传后缀名为doc、docx的论文文档进行查重,请勿上传其它格式文档。
我校南京大学自考将在2020年9月30日、10月15日及10月26日将每位考生的查重次数重置为“1次”。查重次数不可累计,当次若未使用则过期作废。具体见下表:
重置时间建议上传论文查重时间备注
2020年9月30日2020年10月1日-14日考生可根据查重报告对论文进行仔细修改,为下一次查重做好准备
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0月16日-25日
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0月27日-30日本次为最后一次查重机会,上传论文后查重结果将即刻锁定(无法再改动)
2020年11月2日关闭所有考生查重权限考生无法在系统内上传论文
3.修改意见。
我校教师仅对考生论文写作予以指导,对于论文查重报告不再给出修改意见。对于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大于30%的论文,我校统一给出修改意见有如下四点:
①毕业论文引用他人文章,须注明参考文献或进行页下注。
②在文字通顺、逻辑合理的前提下,考生可考虑在毕业论文中删除查重“全文报告单”中红色文字部分。
③若查重“全文报告单”中红色文字部分不适宜删除,考生可考虑用自己的语言对该部分内容进行重新组织与阐述。
④若查重之后毕业论文需要很大幅度修改,考生应考虑重新撰写论文。
4.论文终稿。系统默认考生最后一次上传的稿件为论文终稿 。我校各院系将以此稿下载备案,考生也应以此稿进行打印。考生来我校答辩时,应携带论文打印稿4份(黑白打印)和查重“全文报告单”1份(彩色打印)。
5.论文查重率。考生的论文查重率以论文终稿的检测结果为准。对于论文查重率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建议在12月上旬重新报名我校下一批次自考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
三、南京大学自考论文查重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应慎重使用查重机会。论文稿件越早完成,后续查重与修改的条件越宽裕。每次查重后考生都应对论文进行仔细修改,然后再进行下一次查重。考生应力争在倒数第二次查重(及之前)就达到论文查重率小于等于30%的要求。
2.若考生上传论文查重后查重率符合要求,且指导教师同意论文定稿(论文不再做任何改动),此时可以不再进行后续查重,即以此稿为论文终稿。但是若指导教师尚未同意论文定稿,或是考生又对论文进行了修改,则改动后的论文必须再次进行查重。总而言之,论文终稿应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指导教师同意定稿,二是查重率符合要求。
3.考生每次上传的论文稿件,系统全部保存在案(考生无法自行删除)。根据“中国知网”与我校的协议,仅允许考生为自己的毕业论文查重,严禁考生为他人论文进行查重。若有考生违反此项规定,一经查实,除取消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及成绩之外,两年之内不得再次报名我校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
4. 如果遇到知网系统使用相关的技术问题,考生可致电知网客服(请在工作日拨打):010-62980525/62982407,010-82895056-8217。
特此通知。
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