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自学考试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安排
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自学考试
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安排
主考:南京师范大学教务处
一、申报条件 (请务必仔细阅读到最后一页,注意下方的“重要提醒”)
考生报考由南京师范大学主考的自学考试本科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并通过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后,务必在“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进行“毕业论文”申请,根据系统审核通知进行论文准备,参加论文评审和答辩。论文答辩成绩当次毕业有效,逾期不能毕业的应重新参加论文评审与答辩。报名材料、费用不退。
二、注意事项及时间、地点
(1)已发表的论文不得作为自学考试毕业论文。如在论文撰写中有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论文初稿上交时间:2019年上半年寄送时间为3月1至3月3日;下半年寄送时间为9月1至9月3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3)论文邮寄事项:务必使用邮局EMS快递;在信封封面上注明考生专业、准考证号、邮编和详细通信地址、手机号码(很多考生在自考系统里的联系方式已经更改,请在信封上务必清晰标注手机号码),邮寄到以下地址,逾期概不受理。
论文和汇款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教务处 论文和汇款收件人:教学研究科(收),邮编:210023
(4)答辩费邮寄事项:通过邮局汇款200元论文答辩费到以上地址。上半年汇款时间:3月1至3月3日;下半年9月1至9月3日(以邮戳为准)。务必在汇款单的附言处备注考生姓名、专业、准考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在系统中提交论文需要先支付再审核,所以无需重复汇款)
(5)论文答辩时间、地点:论文答辩时间一般安排在论文上交截止时间后的3-5周的周末进行,我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和论文主题对论文进行分组并指定论文答辩老师,答辩教师根据考生提供的地址另行通知考生,故考生接到答辩通知的时间有先后。接到答辩通知后,考生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自带论文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答辩。
三、论文写作要求
(一)论文的选题应在下列范围内选择:本专业基础理论的研究;本学科教育教学理论的研究;本学科教材与教法的研究;与本学科教育教学有关的其他方面的研究。
(二)论文应由考生独立完成。不得请他人代作或抄袭他人作品,一经发现按不合格论处。论文字数要求在3500-8000左右,少于3000个字视为不合格。正文前应有300字左右的论文提要和关键词,论文提要要能概括论文的中心论题、基本观点、研究方法和结论,论文末应注明论文中引文的出处,同时应附有作者撰写论文时所用的参考文献。(如有不明可参照《教育研究》等杂志中的格式要求)
(三)论文和封面均用A4打印纸打印(1.5倍行距打印,标题用宋体二号,论文提要、关键词和正文用仿宋小四号,参考文献用仿宋五号),在论文页面左端装订。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论文取消评审资格。
(四)考生填写有关材料字迹必须工整、清晰、汇款单不可合用。 考生参加答辩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本人自理。
咨询电话:025-85891533。
重要提醒:
请务必使用下面一页的毕业论文封面格式。
毕业论文封面格式
专业(本科)
姓名 | 联系地址 | ||||
准考证号 | 电话 | 邮编 |
题目 得分
优 | 良 | 中 | 差 | |
文献检索 | ||||
原理掌握 |
编辑:admin HIT:0次
相关江苏自考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