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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18(下)秘书专业(专科)综合实践考核安排

来源:南京师范大学 2018年05月18日

秘书专业(专科)综合实践考核安排

 

一、报考条件

1.所有课程的考试已全部及格者方可报名参加该专业的综合实践考核。

对有课程尚未及格但已经报名参加2018年7月增考的考生,也可报名参加本次综合实践考核,如增考后全部课程合格,方可参加本次综合实践考核(考生在考核报到时,须出示打印好的有本人成绩的网页);如增考后仍有未合格课程,则不得参加本次综合实践考核,且考核费不退。建议有增考的考生申请报考综合实践考核时慎重考虑。

2.考生在相关单位参加过至少8周的秘书工作社会实践,并提供完整的《秘书专业专科考生社会实践考核记载表》。


二、报考程序

1.考生需于2018年6月8日前登录《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www.jseea.cn:8089/zkzk82ce/)》,按照要求进行实践课程(论文)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需于2018年6月8日前登录《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www.jseea.cn:8089/zkzk82ce/)》,将论文指导、答辩费200元通过农行网上银行电子支付系统进行支付,详细付费过程请参阅http://www.jseea.cn:8089/zkzk82ce/网站上的《中国农业银行服务公告》。

3.考生需于2018年6月8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秘书专业专科考生社会实践考核记载表》、《秘书专业(专科)综合实践考核回执》(如有免考、转考、增考,请将网页上相关信息打印)等材料的复印件(切勿寄原件),用挂号或EMS特快专递,寄交南京市宁海路122号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田俊老师处(邮政编码:210097  电话:025-83598452、13951964250),并详细、工整地将本人的姓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内容一并寄交。逾期或书写差错不予受理,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必须同时履行以上3项手续,报考才算成功。


三、综合实践考核文章撰写要求

1.考核内容:考生综合所学知识和参加社会实践的认识,自选与文秘有关的办公室工作、辅助决策、信息工作、督促查办、调查研究、保密工作、行政事务工作、文书工作、会务工作等方面的选题,撰写调查报告或工作总结。考生也可选择秘书学、文书学、古代文牍研究等方向撰写论文。

2.写作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明确,有一定新意;内容充实,思路清晰,条理清楚;联系现实,论述有据;语言通畅,格式规范。文章字数不少于5000字,电脑打印。

3.已发表的调研报告(或文章)不能再用。如在文章撰写中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日程安排

1.2018年6月30日前我校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系统中公布审核结果,届时请考生于2018年6月下旬密切关注“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中的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我校自考办联系。电话:025-83598522。

2、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文学院将根据考生选题,确定指导教师,并于2018年7月中旬发电子邮件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登录文学院网站,“继续教育”站点,“通知公告”栏下载相关通知(http://wxy.njnu.edu.cn/jxjy/tzgg.htm)。届时没有收到通知,请及时与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田俊老师联系。电话:025-83598452。

3、考生的论文初稿、修改稿直接寄交指导教师指导,并注明论文编号(所有稿件自留底稿)。

4、请考生将论文完成稿一式两份于2018年10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交指导教师。逾期未交,取消本次综合实践考核资格,且综合实践考核费不退。

5、考生完成论文后,须做好答辩准备。答辩时间拟定于2018年10月下旬进行,具体安排将由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另行通知。


五、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在实践考核报到时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如有免考系统中无免考信息还需现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得参加本次综合实践考核。

2. 论文考核成绩将在http://www.jseea.cn:8089/zkzk82ce/网站上发布。



附件:南京师范大学2018(下)秘书专业专科考生社会实践考核记载表、综合实践考核回执、毕业论文登记表等

111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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