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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2021年10月自学考试温馨提示

来源:江苏自考网 2021年10月09日

2021年10月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工作将于10月16-17日举行。本次考试全市报名考生16949人、课次34960门。全市共设立市直、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江都区、邗江区等6个考区7个考点、362个考场,将举行1149场次的考试。其中扬州市直设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扬州市职业大学等2个考点。
本次考试是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一次自学考试统考,考生须严格遵守扬州市疫情防控要求(详见《2021年10月扬州市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配合防疫检查。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使用“扬城扫码通”扫码留痕并出示“行程码”和《健康报告表》,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测量,“扬城扫码通”为绿码,“行程码”和《健康报告表》无异常,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且无疑似新冠肺炎十大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腹泻、肌痛等)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含风险调整为低风险且未满14天地区)或28天内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原则上不得参加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低风险地区来扬返扬考生,要提供其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不能提供,应立即报告所在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将其闭环转运至集中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体温复检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异常症状考生,须排除新冠肺炎感染(考前两次核酸检测阴性,间隔24小时)后方可参加考试。
有新冠病毒感染者(包括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接及次密接接触史人员,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如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扬城扫码通”非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当天,所有考生在进场前应佩戴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有序排队,相互保持1米以上间距,不扎堆聚集聊天,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本次考试全部安排在有监控设备的标准化考点内进行。所有考点全面使用“考务通”设备,考生进入考场时,将使用“考务通”对考生进行身份验证及脸部识别,确认考生身份,严防替考行为。市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要携带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江苏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准时参加考试,同时配合考点的相关检查,不要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点考场,共同维护我市良好的考风考纪。同时,我市公安、无线电管理部门将配合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共同防范打击高科技违纪舞弊事件。 
特别提醒:
1.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每场考试要至少提前1小时以上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接受相关检查,以免影响考试。到达考点提前做好“扬城扫码通”扫码准备和“行程码”查询。考生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请选择适当的交通方式出行。
2.本次考试全部采用网上评卷的形式,请广大考生携带0.5毫米的黑色签字笔和2B铅笔,按要求规范答题;在开始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答题卡上的作答说明,按要求填写答题卡上的笔迹采集内容,未按要求填写笔迹采集内容的,当场考试成绩无效。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已被纳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适用范围。考生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有关规定,诚信考试。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江苏扬州2021年10月自学考试温馨提示

相关链接:2021年10月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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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angxin  HIT: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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