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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主考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相关规定

来源: 2013年10月05日

苏州大学主考:新闻学、电子政务、律师、经济学、社会工作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自考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每年3月、10月二次,按《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稿)》苏大教`2008`5号文件执行。

苏州大学主考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相关规定


一、申请对象

       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专业本科毕业生。


二、授予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学习成绩优良,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达到规定要求,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其中,非外语专业的学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者在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当年的前五年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当年度报考外语六级的资格线,方可申请学士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学位申请、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二)受学校或任职单位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
  (三)考试作弊者;
  (四)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未达75分以上者;
  (五)自学考试相应的专业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未达到70分者;
  (六)非外语专业自学考试外语成绩未达到70分或在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当年的前五年内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未达到当年度报考外语六级的资格线者。


四、申请程序

(一)6月毕业的考生在当年9月,12月毕业的考生于次年3月向苏州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由自考办初审其毕业资格后送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符合条件,但在有效期内未提出申请者作自动放弃论。

(二)考生拿到毕业证书后即可信函或来校索取《学位申请表》或从http://cjy.suda.edu.cn网页下载。学生将下列必备的复印件、连同填写完整的学位申请表(含单位章),学位评审费200元于3月31日、9月30日前寄(送)到苏州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邮编215006,电话:0512-65112336,地址苏州市十梓街1号,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或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1、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A4);
2、自考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A4双面复印),加盖单位公章;
3、如凭外语四级证书、成绩申请学位,需提交外语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外语四级成绩单及专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A4),加盖单位公章;
4、交与毕业证书上照片同一底版的2寸正面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5、身份证复印件,号码清晰。


五、注意事项

(一)学位课程均为指定课程,不能替代,不能免修,在本科段必须有成绩,如学位课程免修,则不能申请学士学位。外语免修者必需要有在原专科学校内取得并且在有效期内的全国外语四级(含四级)以上合格证书或达到当年度报考外语六级资格线的全国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单。

(二)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未授予学位者,申请材料、评审费不退。

(三)学位申请表请用A3纸正反面打印。

(四)各专业学士学位课程如下:

新闻学:传播学概论、中外新闻作品研究、外国新闻事业史
电子政务:信息化理论与实践、电子政务案例分析、公共管理学
机关管理与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化基础、政务信息管理、档案管理学
律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证据法学、合同法
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经济类)、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
社会工作与管理:社区社会工作、社会行政、个案社会工作
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人力资源管理(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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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iwei  HIT: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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