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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细则

来源:南京医科大学 2017年09月05日

2017年9月起,南京医科大学自学考试学士学位工作时间调整,学位申请为每年10月,学位授予为每年12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南京医科大学自考学位申请程序
1.首先务必加入QQ群:204064865,加群时备注:专业+姓名。申请学位所需电子材料及学位授予相关信息在本公告中已详尽列出,请于我校规定的学位申请时间内来校现场申请学位,具体携带材料如下:
①学士学位申请表(A4纸打印一份、贴照片);
②申请学士学位数据采集表电子版(从QQ群文件下载,填好后拷在U盘,文件名为专业+姓名);
③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加盖档案管理单位或当地考办公章);
④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⑤以四、六级英语成绩为外语条件申报者,须携带四、六级英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盖考试学校教务处印章;
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⑦照片:JPG格式,浅蓝色底(参考值RGB<100,197,255),宽480*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大小必须20KB至40kb,不能超过40kb。拷在U盘,现场报名带过来,照片文件名为身份证号码,必须准确,否则照片传不上学信网。
2.申请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5日09:00--16:00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近地铁南医大站),南京医科大学南门口,不进校(因疫情防控,本次现场审核材料在校门口处办理),联系电话:025-86868520。
3.考生来校办理申请手续时交纳学士学位评审费200元(根据苏价费函〔2002〕114号、苏财综〔2002〕118号文),现场微信扫码支付。
二、南京医科大学自考学位授予条件
1.参加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毕业时间在1年内,各专业如下学位课程考试(每门百分制)总成绩达到三门210分以上(含210分)或四门280分以上(含280分):
(1)护理学专业(本科):护理学导论内科护理学(二)外科护理学(二)
(2)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本科):医院管理学、卫生事业管理(二)及高级卫生经济学
(3)药学专业(独立本科):药理学(四)、药物分析(三)、药剂学(二)及药物化学(二)
(4)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独立本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营养学(一)、临床营养学
2.参加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3.护理学专业(本科)实践技能考核成绩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
4.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本科)、药学专业(本科)及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三、南京医科大学自考学位注意事项
1.根据国家和我校学位委员会规定,成人学士学位按规定条件和时间申报,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2.考生若在毕业前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可继续参加自学考试中相关学位课程的考试,达到条件后再进行毕业登记。未能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而登记毕业的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再报考的学位课程成绩无效,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3.以其他课程替代英语课程毕业者不授予学位;外语课程免考,其他课程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获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且在规定有效期内的考生除外)将不直接授予学士学位。

南京医科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细则

如大家有相关问题,请与南医大自考办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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