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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自考新闻学、人力资源管理、法学专业学位政策(最新)

来源: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11月24日

苏州大学社会自考论文报名政策:

1.报考我校社会自考专业,完成专业计划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方可报名;其中新闻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仅接受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南通市、盐城市、泰州市考生报名;新闻学专业考生报名时须另外提供两篇在县级或县级以上正式媒体或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新闻作品原件。

2.报考我校社会自考新闻学、人力资源管理、法学专业将于2021年11月19-28日接受论文报名。报名请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jseea.cn)。

3.原注册南京大学人力资源管理、法律专业的考生,符合毕业条件的,2022年12月30日前应向南京大学申请毕业。


苏州大学社会自考毕业和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1.向我校申请毕业的考生必须在我校取得毕业论文合格成绩。

2.学位课程成绩要求:三门学位课程平均分≥70分。

3.学位外语成绩要求:参加自学考试专业计划中规定的外语课程考试,成绩≥70分。使用自学考试相同课程代码申请免考的,须在申请时提供原毕业生登记表原件。

4.论文成绩要求:毕业论文成绩≥70分。

5.注意事项:

(1)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含425分)以上者,可以免考专业计划中规定的英语(二),但是不可以此申请学位。

(2)学位评审以毕业生登记表上的成绩为评审依据,如考生在申请毕业前未达到学位申请条件而又需要申请学士学位的,可暂缓办理毕业登记手续,重新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

(3)学士学位不得补授。毕业生必须在毕业证书签署之日起一年内向所在学院(部)提出学士学位授予书面申请,逾期视作自动放弃,不得再以任何原因申请学士学位补授。办理自考本科毕业之后取得的成绩在申请学位时不予认可


苏州大学自考专业相关联系电话:

新闻学专业  苏州大学传媒学院  朱老师0512-65883745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赵老师0512-65880295

法学专业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姜老师0512-65226808

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咨询电话:0512-67169138


苏州大学社会自考三个专业课表及学位课如下


苏州大学社会自考专业:新闻学(本科段)

专业代号:X2050301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苏州大学社会自考专业:人力资源管理(本科段)

专业代号:X2120206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苏州大学社会自考专业:法学(本科段)

专业代号:X2030101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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