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南京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与证书发放事宜的通知
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在每年的上、下半年各办理申请并发放证书一次,即每半年申请一次、发放一次。请相关考生在每年的2月下旬与9月下旬,关注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网站继续教育板块(ces.nju.edu.cn)关于学位申请事宜的通知。
我校2020下半年、2021上半年批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三个条件.doc,附件1),方可参与本批次的学位申请。
一、填报南京大学自考学位申请信息。请在2021年10月13日—10月18日期间,务必在我院网站首页“招生与教务”—“自学考试”—“学位申请”,填报本人的学位申请信息并提交,注意信息请勿填错。学位申请界面将在10月19日关闭,逾期不予补办。
注①:考生应该使用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进行填报,请勿使用手机、pad等设备。
注②:建议考生使用IE浏览器进行信息填报(关闭SmartScreen筛选器)。
注③:360浏览器及360杀毒软件对我院网站存在误报,请暂时卸载。
二、缴纳南京大学自考学位评审费。在缴费时限以内,点击学位申请界面下端的 “缴纳学位评审费” 按钮,可以重新触发缴费流程。网上办理结束后,请考生关注“申请状态查询”中的通知内容。
(1)系统判定为“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2021年10月13日-10月18日期间在我院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缴纳学位评审费200元整(不接受其它缴费方式),逾期不予补缴。考生在线支付成功后,学位申请手续即办理完成。
注意:本次学位申请以缴费为准。凡是未缴费者,申请信息一律做无效处理!是否完成在线支付,考生可以自行查询(关于自学考试网上申请学士学位者查询缴费情况的通知.doc,附件2)。若有疑问,咨询电话为025-83593065。
(2)系统判定为“不符条件”的考生,无法进行在线缴费。疫情期间考生无法进入校园提交材料供审核。考生若确认本人符合条件(有其它成绩材料未能出示),请按照“关于疫情期间考生在线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的通知(2021下半年).docx,附件3”的流程进行办理。
三、领取南京大学自考学位证书。按照南京大学学位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证书,上半年在6月底发放、下半年在12月底发放。
本批次学士学位证书将安排在本学期结束前发放。受疫情影响,发放证书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请相关考生在2021年12月22日后关注我院网站(ces.nju.edu.cn)新闻公告相关通知,同时将公布每位考生学位证书编号的四位尾号。请考生牢记“证书四位尾号”,领取证书时须根据该号码翻找证书。
学位证书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亲自领取,领取证书时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领,则必须出具代领者与考生的两张身份证原件(缺一不可),并将两张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提交我校备案。
我校档案馆不再拍摄学位服装照,不影响考生的学位授予。
特此通知。
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
2021年7月28日
附件1: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三个条件.doc
附件2:关于自学考试网上申请学士学位者查询缴费情况的通知.doc
附件3:关于疫情期间考生在线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的通知(2021下半年).docx
附件4:关于南京大学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对于英语要求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