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201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办理须知
注意:本科段考生如未资审的,先进行资审再进行毕业申报!!
毕业办理流程:
一、网上提交毕业申报,等待审核
二、现场提交材料
三、现场审核通过,领取毕业生登记表
四、递交毕业生登记表
五、领取毕业证书时间
自学考试2016年下半年毕业办理工作将于12月1日-5日(含双休)期间进行,所有理论课程成绩合格,论文、实践全部通过的考生可申请毕业,具体流程如下:
一、登录江苏省自考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毕业申请(11月30日-12月5日)(含双休)
网上申请操作流程:
第一步:进入系统后,点击毕业栏目
第二步:在个人信息模块核对并填写考生的基本信息,其中打*号的信息为必填。
第三步:上传毕业照片,照片要求见下图,如不能满足条件可以点击【裁剪小工具】辅助完成。填写完毕点击【保存并下一步】,进入下一页面。
第四步: 进入【考试成绩登记】,分三模块
下列模块针对 考生有本省多张准考证且其中成绩在本次毕业中需使用,则勾选相应准考证号,并点击【确定所选准考证】
下列模块针对
(1)考生有免考的课程,则勾选相应的课程(注意:是免考不是换考)。
(2)有纸质实践成绩单或纸质转考成绩,如实填写即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课程成绩】
如无相关课程补充,直接跳过。
下列模块针对
(1)2000年以前老考生。(2)农村试验区专业课程替换。
如无相关课程替换,直接跳过。
注意事项:
1、外省通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需先提交免考申请。
本省通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免考00018、00051课程的,请在毕业系统课程补充说明模块勾选“免考”,不需另外提交免考手续,毕业时提交证书原件现场办理即可。
2、报名系统里无照片的考生,将无法提交毕业申请,请于12月1日—12月5日(含双休)先到现场进行人像采集后再提交申请,人像采集不收费。
3、如果报名系统内姓名或身份证号与实际有误,请考生务必在现场审核时与审核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交公安部门相关户籍证明。
二、现场办理(12月1日-5日)(含双休)
网上提交后等待1-2天,再次进入毕业申报系统,
在【现场确认提醒】一栏查看审核意见,通过审核的考生请按照回复信息带齐材料到苏州教育考试院(劳动路359号)办理毕业登记手续。
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与准考证上号码不一致或姓名不一致,应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证明原件需上交。
2、准考证,凡本专业课程考试使用过的准考证(如有本省外市的,在其它专业考过本专业课程的)均应全部上交。
3、有外省转入成绩的:2008年11月以前从外省转入苏州的考生应提交该省考办提供的全部转考原始材料,仅凭外省通过的单科合格证书及准考证、介绍信不能办理毕业。2008年11月后从外省转入苏州的考生,在系统中查到即可。
4、有实践考核要求专业的考生要持有纸质实践考核成绩单(网上考生个人系统里已有成绩的不要求)。
5、办理过免考手续的考生应提交课程免考审批表(如已在网上办理过免考的,系统中查到扫描图即可)
6、在考生系统中资格审核模块里
(1)如显示“已通过”,则考生不再提供另外材料。
(2)如显示“未通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于学历认证需要一定周期,请各位考生尽早对自己的原学历进行验证,以免耽误毕业。认证报告办理地点: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市上海路203号)。联系电话:025-83335114;考生也可登录其网站(http://www.jsbys.com.cn)查询相关学历认证事项。
(3)如显示“曾用名”,考生户口簿中有显示曾用名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
(4)如显示“曾用身份证”,需提供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
显示“曾用名”“曾用身份证”“未通过”现场交材料时除常规材料另准备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原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核)
7、教育实习鉴定表(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的考生)。
8、部分专业(如物流管理、采购供应管理、销售管理等)有资格证书课程的请交课程成绩单原件与复印件。说明:证书课程成绩在自考系统中无法显示,在网上申报毕业时,此部分课程成绩≥60分的选择“实践”录入分数,如果成绩<60分的,填“免”,现场凭课程合格证申请办理“免考”手续。
三、现场审核通过,领取毕业生登记表
登记表正面
登记表背面
四、递交毕业生登记表
按要求填写完整后,考生在12月9日前送(寄)至“苏州市教育考试院207室”。
五、领取毕业证书时间
2017年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苏州自考”微信公众号信息或登录苏州教育考试院网站查看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