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2022年12月自考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12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单位: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和《河海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为确保2022年12月我校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2021年12月-2022年9月之间毕业且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自考学生。
二、河海大学自考学位授予条件
1.遵守法律,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2.完成专业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成绩≥70分;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等级达到“良好”及以上;5.自学考试相关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70分。以上所有成绩以毕业生登记表上的成绩为准。
三、申请时间2022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提交材料时间:截止2022年11月20日
四、申请程序(一)
提交申请材料:
1.纸质版申请材料:学位申请表(附件1)、学位信息汇总表(附件2)、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A4)、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A4,正反双面复印)、毕业论文(设计)的完整版查重报告(查重合格率参见附件3)2.电子版申请材料:学位信息汇总表、电子照片、毕业论文(设计)的电子版、毕业论文(设计)信息基表(附件4)(二)学位申请材料提交方式1.纸质版申请材料: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自考生按照要求将相关纸质材料使用顺丰快递或邮政EMS邮寄;“专接本”学生将相关纸质材料统一交给所在学校,由学校汇总后邮寄。
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研究生综合楼407室河海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收。电话:025-83787229联系人:吴老师
2.电子版申请材料请发至邮箱:zkbgs@hhu.edu.cn(2022年11月20日截止)。邮件标题格式“姓名+2022年12月学位申请材料”。逾期或材料不全、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五、河海大学自考学位评审费
1.学位评审费200元/人。
2.社会自考生请扫下面二维码在线缴费。
3.“专接本”学生缴费至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汇款至河海大学。
河海大学财务账户信息如下:户名:河海大学账号:4301011409001024513开户行:南京工行宁海路支行税务登记号:121000004660068699
六、其他
1.必须如实完整填写申请表上的信息,如填写错误,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2.电子照片要求(与毕业证书照片同版),具体要求如下:①蓝底,像素480*640,分辨率300dpi,大小在20-40kb之间;②照片以正确的身份证号命名(如最后一位以X结尾的,务必大写);
3.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或自动放弃学位申请而未授予学位者,申请材料、评审费不退。
附件:
附件1 河海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docx
附件2 河海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汇总表.xlsx
河海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