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8年12月自学考试免考办理流程及相关政策说明!
江苏省2018年12月自学考试免考办理开通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至4日,请在此期间登录“江苏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http://sdata.jseea.cn)”,进行免考申请。
网上申请完成后,按系统提示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至当地考办递交材料。
用NCRE(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免考“00018(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00051(00052)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的考生,如果证书系在江苏省内考点考试获得,并且证书上姓名与身份证号与自学考试系统中一致,在网上申请结束后会当即自动终审通过,不需要至考办递交材料。如若操作无误,但不能自动终审通过,请至当地考办咨询解决。外省获得的NCRE证书及其他类型证书,无法自动进行终审,需要按流程办理。
未在12月1-4日至当地考办递交并上传材料的,为无效申请。须在下一次免考开通期间,重新申请办理。
附:自学考试免考与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一、江苏省自考免考细则
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均可按规定申请免考部分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名称和要求相同(或高于自考)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或自考毕业生重考相同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能超过一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可以免考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1、有关课程免考规定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除专业考试计划中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我省的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不需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与原学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或“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课程。
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并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可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持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成绩达到425分者可免考。
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可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课程。持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成绩达到425分者可免考。
考生凡在经当地考试机构注册登记的考点考试并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初级应用基础》模块和其他任一模块(共两个模块)证书,可免考自学考试本、专科(段)专业中“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和“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考生凡在经当地考试机构注册登记的考点考试并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和“00052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经省级劳动行政部门考核,并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能考核。
已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可免考财务与会计(专科段)(专业代号5020297)中的“27872会计基础”(6学分)、“27873经济法概论”(5学分)和“30148会计电算化(实践)”(6学分)等三门课程。
2、办理时间及要求
需要申请课程免考的考生,需通过数门课程,于5月下旬和12月上旬(具体时间请以官网公布的时间为准)。(该时段网站开通课程免考窗口,其它时段该窗口关闭,现场报名期间各报名点双休日照常上班。)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即可进行申请。当提交完申请后,请按照系统提示的时间、地点以及所需材料到规定的现场去交验材料并确认。
考生办理免考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和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件1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3)持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考试成绩报告单)申请免考者,其证书上考试学校与毕业学校应一致,且考试时间应在在读期间或毕业2年以内。
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开设的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自考毕业生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市、县(市、区)自考办公章及免考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
免考申请的结果,考生可在3个月后登录考试管理平台查询结果。
二、自考本科报考资格审核
所有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的考生都要办理本科报考资格审核。
1、资审流程相关说明
办理时间:第一次:考生在论文答辩(毕业设计)报名提交后即可进入资审申请操作。第二次:对于第一次未能通过资审或错过第一次办理时间的考生,在毕业申请时提供一次补审机会。
办理方式:考生通过“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自助办理(sdata.jseea.cn)。考生在论文答辩(毕业设计)报名提交后,即可进入资格审核模块,考生可点击考生个人页面的“社会自考考生本科资格审查”项目进入操作。对于第一次未能通过资审或错过第一次办理时间的考生,在毕业申请时,也可进入资格审核模块进行补审。
审核内容;(1)前置学历的真实性(2)前置学历信息与考生自学考试本科登记信息的一致性(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等)
审核方式:管理平台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相连,进行实时在线审核。
审核结果:资审结果以管理平台最终记录的资审电子标记为准。
凡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结业生、肄业生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能凭《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进行本科报考资格审核,可以用原高校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课程,免考自学考试同层次或低层次专业、名称及要求相同或比原专业要求低的课程。但免考课程不得超过所报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课程的一半。
资审、免考的手续应该要提前毕业申请至少半年办理完毕,这样才不影响毕业申请的正常办理。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首页http://www.chsi.com.cn/,在菜单栏中选择学历查询,查询本人的前置学历。进入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页面,学信网提供了四种查询方式,请考生选择“本人查询”,按要求注册学信网帐号并进行实名绑定后,登录学信档案,如果能查到前置学历信息,则能顺利通过平台的前置学历审核。
由于种种原因前置学历证书与考生本人的自然信息未能绑定。零散查询只能证明证书本身的真实性,但是并不能证明证书与本人自然信息的关联性。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须去学历认证机构进行学历认证。
前置学历由于发证时间太早等原因没有进行网上电子注册,在办理本科毕业申请前,应取得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因学历认证需一定时间周期,请考生提前合理安排好时间。
前置学历证书信息有误的考生,请与毕业证书的发证机构联系,说明情况,更正学信网上的前置学历注册信息后才能顺利通过自考本科资审。
江苏省的学历认证由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市上海路203号)负责。联系电话:025-83335762;83335760;考生也可登录其网站(http://www.jsbys.com.cn)查询相关学历认证事项办理流程。
自然信息发生过变更(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后经公安部门批准更改了姓名,需按情况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上有曾用名:提供含现用名及曾用名的户口本单页(即常住人口登记卡单页)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2)户口本上无曾用名: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民姓名变更证明》原件。
毕业后经公安部门批准更改了身份证号,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