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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2013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生登记注意事项

来源:市自考办 2013年05月27日
首先我栖霞区考办祝贺你取得成功!你自考毕业了!
程序:网上申请—现场初审—登记表上签字—复审、上交材料。
1、 现场初审时,先认真仔细核对登记表打印的内容(核对本人信息及课程、分数、论文成绩、实践考核等,检查本人信息有无错误;检查分数有无错误;检查课程、实践考核、论文有无漏打、多打、重打)。签名后,如有错,由自己负责(因毕业证书不重发),然后带回去,完成自我鉴定和单位的思想品德鉴定。    
2、签字一律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字迹清楚、整洁。 
3、照片一律使用近期的2寸正面蓝底免冠照,  不得使用艺术照和风景照。 
4、工作单位的填写与公章单位要一致。  
5、复审、上交材料时间:
专科:5月25-27日;本科:5月28-30日
6、  回表复审时带: 
1  2寸蓝底照片1张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注明姓名、准考证号,切不可用水笔,相片白边剪去)。
(2)所有准考证(指持有多证的);省内各市转入的考生,材料中请提供外市转考证。
(3)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用A4纸复印
(4)有免考的及本科资格审查材料(2008年前办理或网上查不到的)。
(5)论文答辩、实践考核成绩通知书(根据专业要求)。
(6)对申请时填写的添加成绩,必须提供原始材料。
7、 领毕业证书时间在2013827-30,过期不领的后果自负!领毕业证书时,必须凭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代领,还需携带代领人的身份证。
8、 登记表请不要污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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