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南京市自学考试注意事项
南京市2021年7月自学考试将在7月3日、4日开考,7月南京自考注意事项如下:
1、自学考试每门课程笔试的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上午为9:00—11:30,下午为2:30—5:00。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健康报告表》”进入考场,证件不符、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入场前要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入场时通过人像识别、二代身份证识别验证身份后,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签名册》规定栏内签名,方可参加考试。
3、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
4、考生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相关规定,诚信参加考试。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电子手表等具有无线接收、传送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考试时只可携带签字笔、铅笔、钢笔、圆规、直尺、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文具(部分规定课程可带水彩笔、不带存贮功能的普通计算器),禁止使用涂改液或胶带纸。
5、在开始答题前,考生须认真阅读答题卡上作答说明,按要求填写笔迹采集内容。未按要求填写的,当科考试成绩无效。
6、考生必须在答题卡指定位置正确、清楚地填写准考证号、姓名等。如填写错误或不清,其后果自负。考生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7、答题卡选择题部分须按照答题示例要求填涂;答题卡非选择题部分可用签字笔、钢笔、圆珠笔认真书写(部分试卷中的制图部分可用铅笔绘图),考生答题时必须分别在“大题号区”、“小题号区”注明相应题号。大题号用大写数字填写,如:一、二等,小题号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31、32 等。答题字迹要工整清楚,非选择题答案写在答题区域(矩形边框)以外(包括试卷和草稿纸上),一律无效。
8、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报送诚信档案数据至教育部考试中心,处理结果与本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电子注册档案中的诚信数据挂钩。
9、考试期间,各考点设有考风考纪举报箱及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请广大自考生提高警惕,如有不法分子兜售试题答案,不要轻信,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