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自考考生在知道自己成绩后,如果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所属县(市、区)的考办进行登记,并提交书面复核申请由各县(市、区)、市考办逐级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进行复核,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出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复核结果将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中心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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